首頁 > 專業知識> 詳細資料
詳細資料
我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季度工程額低于30萬元當月是否需要在異地預繳增值稅?
來源:點擊數:$arr['hits']
答復:
不需要。
參考: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第一條和第六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按照現行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稅稅款的小規模納稅人,凡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當期無需預繳稅款。